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加强脱贫攻坚的若干意见
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加强脱贫攻坚的若干意见
各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在全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脱贫攻坚面临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时间更加紧迫。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歼灭战,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加强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牢掌握非常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动权
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脱贫攻坚工作。如果不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和务实管用政策,势必影响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农业春耕备耕和农产品销售、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车间运行以及帮扶工作开展,影响贫困群众增收,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和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村组道路建设等专项行动。面对严重疫情这一非常时期,针对脱贫攻坚这一底线性非常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关于其他地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等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牢牢掌握脱贫攻坚工作主动权,坚持思想不乱、精力不散、目标不变、任务不调、工作不断,采取非常措施,制定非常政策,特事特办,同时间赛跑,化被动为主动,变挑战为机遇,努力把疫情对脱贫攻坚带来的损失夺回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想方设法鼓励支持促进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
一要加大援企稳岗补贴力度,鼓励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建筑工地、基建项目、“五小”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未纳入整合使用的省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吸纳用工补贴政策。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积极吸引和鼓励支持东西协作及外省区在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车间,扩大生产规模,对经过认定的各类扶贫车间跨省区运输原料和产品产生的费用按50%给予奖补;凡来我省投资兴建扶贫车间、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新增地方留成税收(5年内)给予等额奖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截至2020年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上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二要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主动就业。对以外出务工为主的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输转劳务的贫困人口,利用产业扶持资金给予差别化、阶梯式奖补,鼓励其外出务工、长期务工和稳定务工。要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特别是做好挂牌督战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
三要鼓励支持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工程、农村中小学校等项目建设以及农产品收储物流项目、农产品交易市场、电商等优先吸纳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各级各类重大项目建设用工优先使用甘肃籍劳动力,尽可能提高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比例,其他项目要尽量就地就近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要推进培训就业一体化。把培训经费使用与实现就业挂钩,支持企业、扶贫车间开展在岗培训,鼓励培训机构积极开展线上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对各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有组织输转贫困劳动力,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用工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培训费,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直接奖补给企业。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作用,鼓励支持农民工尤其是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转和有序返岗。
五要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在全省开发3万个岗位基础上,由市县根据贫困劳动力返岗滞留情况和实际需要,再开发2万个岗位,所需资金从市县整合的扶贫资金中列支。
三、千方百计抓好产业扶贫
一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组织合作社积极开展生产组织、良种化肥等生产资料提供和技术服务,确保贫困户能够按期种得上、养得上,脱贫产业规模不缩减、效益不降低。整合涉农财政资金,落实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一配送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支持政策。
二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组织龙头企业为合作社和贫困户提供春耕生产物资调运、种养技术指导等服务,帮助统一销售农畜产品,解决“卖难”问题。
三要新增一批鲜储和冷链物流项目。加强供需对接,抓好蔬菜及肉、蛋、奶的市场供给和价格信息的采集监测,健全完善贫困村冷链物流体系,切实发挥好贫困村现有果蔬保鲜库作用,在有需求的贫困村继续推进果蔬保鲜库建设。组织各级扶贫产业产销协会、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充分应用线上对接市场,扩大销售渠道,确保贫困地区生产的肉、蛋、奶、蔬菜、果品等农产品运得出、能销售。
四要完善重要农产品收储机制。进一步用好国家重点农产品收储支持政策,有序推进猪、羊、牛、禽等养殖业增养补栏和价格稳定。疫情防控期间,设立省市县专项收储资金,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肉、蛋、奶和粮食等农产品收储加工,给予收储加工专项贷款及利息补贴、增信担保,确保鲜活农产品市场供需平衡。
五要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投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妥善应对倒春寒等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从2020年起农业保险机构遴选全部下放到县,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承保机构遴选。当前要把早春开花类果树作物的承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苹果、樱桃、花椒、核桃等开花类作物承保到户工作。
六要持续加强畜禽疾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
四、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
一要加快国家和省市县重点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的复建工作,力争早开工、开足工。
二要尽快做好已计划的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工程、“两类学校”、农产品收储等扶贫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和复工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尽快建成、尽快投入使用。
三要积极谋划一批新的项目,既能补短板,又可为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务工提供岗位、创造条件。
四要坚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灵活采用网上招投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邀请招标等多种方式,提早完成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五、鼓励支持复工复市
一要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
二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农产品交易市场。动员物流企业加快复工,保持乡村物流畅通,保障城乡生活必需品配送,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帮助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减轻因疫情带来的损失。
三要全力做好蔬菜、肉、蛋、奶等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对运送生产生活资料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所需,确保不脱销、不断档、价格不暴涨。
四要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的金融贷款和贴息支持力度,通过续贷、延期等措施,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解决复工复产资金困难。
六、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脱贫攻坚是没有退路的硬任务。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发扬越是艰难越向前的忘我精神,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干部先锋做表率,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歼灭战,实现双胜利。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筑起群防群控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攻势。要抓紧开展挂牌督战工作,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要根据不同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有序组织好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一方面积极协助农村基层党组织缜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和脱贫攻坚战斗一线高高飘扬。
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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